提示「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」進行「警告」,並非行使新型專利權之要件;如未提示而進行警告,亦得行使權利。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,即逕行主張新型專利權者,如將來專利權被撤銷,專利權人依第105條之規定,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。